競賽手冊

 

雲林縣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雲林好品」思辨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

 

 

 

         競賽手冊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雲林縣安慶國民小學

 

 

 

中華民國1091121-22(星期六-)

 

 

 

 

 

 

n       比賽規則……………………………………………03

n       賽程時間表……………………………………………06

n       場地配置圖………………………………………08

n       賽程總表……………………………………………………09

n       賽程表(國中甲組)……………………………………11

n       賽程表(國中乙組)……………………………………11

n       賽程表(國小組)………………………………………12

n       參賽人員名冊……………………………………………13

n       辯論比賽評分表………………………………………14

n       辯論比賽抗議書……………………………………15

n       辯論比賽出賽單……………………………………16

n       飲食商家資訊……………………………………17

n       筆記……………………………………………………18

           



雲林縣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規則

第一章  領隊會議

一、領隊會議由主辦單位於比賽前擇日召開之。

二、比賽題目及定義應於會議中討論之。

三、題目定義得依領隊會議之建議而增減。

四、賽程於會議中抽籤決定之,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行之。

五、主辦單位須於會議中報告場地及設備狀況,必要時得提付討論。討論之後由主辦單位作最後決定,並宣布之。

六、比賽題目需為肯定之形式,正方論點為支持辯題之所稱,反方論點為反對辯題之所稱,經領隊會議確定之題目定義,比賽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若於比賽過程中有突發事件,可以召開臨時領隊會議。

 

第二章  人員

一、每場比賽,由主辦單位,指定一位主席、計時、計分人員若干位,以主持比賽的進行。

二、每場比賽,由主辦單位邀請三位以上之評判人員。

三、每場比賽,評判人員不得中途入席、離席或更換。

四、評判人員必需於賽前詳閱題目定義及規則。

五、每場比賽,每隊比賽人員三位,每隊與賽人員名單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向比賽場地工作人員提出,不得再作任何更改。

 

第三章  比賽程序

一、比賽前十分鐘提出隊員名單,並標示結辯者,比賽時主席應作說明介紹。

二、比賽程序:

    ()結辯先後順序,於申論質詢開始前抽籤決定。

    ()正方第一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二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一位隊員。

    ()反方第一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三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一位隊員。

    ()正方第二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三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二位隊員。

    ()反方第二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一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二位隊員。

    ()正方第三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一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三位隊員。

    ()反方第三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二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三位隊員。

 

三、比賽時間各組皆採三三三制,即申論、質詢、結辯各為三分鐘。

四、申論、質詢均告完畢後三分鐘,開始結辯。

 

第四章  比賽規範

一、道具一經使用,他方亦得相同之使用權利。

二、非經他方要求將已使用或待使用之道具於他方發言時展示者,視為違規。

三、抗議應於比賽前或賽後十五分鐘內以向主辦單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出賽人員於正式計時開始後,不得自台下觀眾或隊員之任何幫助,否則視為違規。

五、對行政上的不了解,領隊可以向主辦單位請求給予答覆。

六、於申論、質詢、結辯時,二分卅秒按鈴一響,二分五十九秒、三分鐘各按鈴一響,

    三分二十八秒至三十秒各按鈴一響。

七、凡時間到後,則任何發言或答辯語皆應停止。

八、申論部分:

()申論者於申論時,不得對他方提出任何質詢,否則視同違規。

()申論時間為三分鐘,前後彈性時間為卅秒,如超過三分三十秒,仍然繼續發言者視為違規,主席得強制令其下台。

九、質詢部分:

  ()質詢者得提出任何與題目有關之合理而清晰之問題。

  ()質詢者得隨時控制停止被質詢者之回答。

  ()未經被質詢承認之言詞,質詢者不得引述以為質詢。

  ()質詢時間三分鐘,由質詢者控制,答辯者不得異議。時間不足二分三十秒視同

      放棄權益不扣分,超過三分三十秒視為違規,主席得強制令其下台。

十、回答部分:

  ()被質詢者不得提出反質詢,否則視為違規。

  ()被質詢者答覆質詢者,與隊友討論或由隊友代答者視為違規。

  ()被質詢者答覆質詢,應保持切題之原則。

  ()被質詢者可要求質詢者重複其質詢,但惡意要求重述者,視為違規。

  ()被質詢者故意否認己方陳述之言詞視為違規。

  ()被質詢者非經質詢者要求,不得回答,否則視為違規。

  ()被質詢者經質詢者要求而不回答者,視為違規,在違規被制止後繼續回答則稱搶答。

十一、結辯部分:

  ()由各隊於參賽者中選一為之。

  ()為結辯者,應就己方之論點,加以整理陳述,或對他人已提出之論點加以反駁,不得對他方提出任何質詢,否則視為違規。

()結辯時間為三分鐘,不足二分三十秒或超過三分三十秒,視為違規,主席得制止其發言並強制令其下台。

    

      第五章  評分

一、評分係就個人成績及團體成績分別評定之。

二、個人成績分三部分評定之,以一百分為滿分,其中申論佔35分,質詢佔45分,回答佔20分。

三、申論之評分項目包括演辯內容20分、演辯技巧15分。

四、質詢之評分項目包括質詢內容20分、質詢技巧25分。

五、回答之評分項目包括機智反應20分。

六、結辯評分以20分為滿分,列入團體成績,不計個人成績。

七、整體架構佔10分,評判可以依據整場比賽,雙方架構給予其中一方110分,而且只能選擇其中一方給分。

八、團體成績每張評分單以330分為滿分,其中包括個人成績及結辯成績。

九、比賽中時間之通知,應由計時人員以鈴聲為之。

十、申論、質詢、結辯時間為三分鐘,除質詢時間不足二分三十秒視同放棄權益不扣分,其餘不足二分三十秒或超過三分三十秒,皆視為違規。

十一、違規之利益不予承認。

十二、比賽人員有違規情事者,評判人員可就其輕重程度酌情扣分。

十三、團體之勝負,以獲多數評判人員評分較高者為勝隊,評判人員對雙方之勝負判定人數相當時,依總分決定雙方勝負,總分仍相同,依結辯、申論、質詢及回答之次序依次比較,以判定勝負。

十四、成績名列前六名學校,各隊取最佳辯士一名。最佳辯士之選拔,以各校最後兩場比賽為評分標準,依兩場比賽評審所給的個人分數總和,取各隊最高分者一名。若分數相同,則同分選手改依最後三場分數總和計算,以此類推。

十五、評判人員交出評分單後,如無抗議成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之。

十六、本規則若有修訂,得由主辦單位公告之。


 

一、     賽程時間表:






現場示意圖


場地配置圖

比賽地點:雲林縣安慶國小B棟大樓

(雲林縣虎尾鎮民主路36)

 

廁所

06

z

05

y

04

x

C評審

休息室

03

w

02

v

01

u

廁所

廁所

10

~

09

}

工作人員

休息室

 

AB評審

休息室

08

|

07

{

廁所







賽程總表











109年度「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參賽人員名冊【國中甲組】A

序號

校名

選手名單

指導老師

1

東仁國中

蔡念恩

蔡念哲

謝季庭

莊家愷

陳明澤

趙芮瑄

廖文主

張岩勝

2

土庫國中

吳宣鋒

陳冠中

鐘予暄

曾怡靜

 

 

陳愷徽

 

3

斗南高中

李暐盛

葉秉宏

李竺庭

沈佩蓉

曾詩涵

林佑柔

柯美如

林秀娟

4

二崙國中

廖子芃

廖庭瑜

蘇郁琇

 

 

 

陳怡秀

楊靜玫

5

斗六國中

王春惠

李季烜

吳宙轅

郭恩綺

詹詠晴

賴姿妍

許雅禎

陳姿穎

6

北港國中

施君儀

許巧宜

施宛君

王霈晨

 

 

施協志

李明宗

7

東南國中

林牧柔

李書睿

鍾侑穎

魏子恩

魏子祐

趙婕甯

顏麗娥

 

8

建國國中

李羿德

盧俋翔

蔡承學

賴奕銓

 

 

高珮華

 

9

崇德國中

林宇軒

黃靖恩

邱中漢

李詠寬

周偉琪

廖崇安

葉純伶

林淑雯

10

雲林國中

張禹心

江奕葶

孫嘉佑

張家綸

郭宜侑

 

劉奕伸

郭衣琳

11

崙背國中

邱筠倩

林怡甄

施屏羽

張壹婷

李晨瑋

林靖祐

林靜欣

 

12

淵明國中2

陳芳芳

吳家妍

林宥錦

葉湘鈴

林怡君

周瑋梁

高誌鴻

 

13

東明國中

于萱安

沈建坤

方彥程

林向沄

戴又宇

簡廷安

謝南如

黃于凌

14

淵明國中1

黃彥銨

薛仲鈞

程若恩

丁尉倫

莊育全

張丞宇

許伯安

 

15

正心中學

許靖婕

賴慧珉

許孟翔

紀佑勳

 

 

洪再興

 

16

麥寮高中

潘建志

林倢宇

林燦勳

 

 

 

雷芳昇

 


109年度「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參賽人員名冊【國中乙組】B

序號

校名

選手名單

指導老師

1

飛沙國中

林宜娟

溫小靜

王慧慈

吳侑庭

 

 

阮建安

 

2

四湖國中

王晏淩

吳清香

王志成

吳鈺婷

吳芝螢

曾貫廷

王耿敏

吳廸蕾

3

宜梧國中

余俊伻

廖祥杶

李昌融

李慕恩

李冠豫

李品妤

林靜欣

李嘉玲

4

石榴國中

劉麒颯

唐御翔

張羽溱

田滿醇

高毓蓮

林佳萱

佘蕙蘭

楊志宏

5

古坑國中

高子恆

史睿

簡宜欣

韓宥甄

翁瑞澤

高子佑

夏培剛

 

6

樟湖國中1

韓鈺婕

歐加玟

張書馨

王翊程

司馬若唯

許定森

王文明

 

7

林內國中

李伯鎧

張雅筑

李明晉

 

 

 

吳思嫻

 

8

褒忠國中

李沅鴻

陳育衡

洪伯璨

盧慧宣

李郁婷

陳冠霖

張瑞玲

王佳香

9

水林國中

楊筑涵

王語歆

紀伯瑋

許育彤

楊竣評 

王裕信

王琳芳

陳瑜詩

10

馬光國中

張凱博

陳駿騰

張琬麒

張志勝

林紫涵

張冠瑩

彭郁婷

廖文惠

11

東勢國中

丁潁臻

許雅茜

覺茗科

林庭誼

劉宥坤

李宗澤

郭如惠

張瓊芳

12

莿桐國中

陳芷偵

王育甫

廖浩鈞

莊博鈞

林聖哲

張鈺彗

王朝正

張綱紘

13

台西國中

丁悅恩

戴均庭

張念念

丁宜蓁

林昀萱

林銘軒

黃雅羚

 

14

大埤國中

郭承剛

李維隆

張芯堉

 

 

 

賴靜儀

 

15

樟湖國中2

陳昱均

廖婕伃

許芷薰

徐宇帆

莊宇睿

司馬磊佑

王文明

 

16

虎尾國中

江喜真

周姵祺

林菁芸

 

 

 

郭晏柔

 

17

元長國中

陳聖惠

李裕誠

李銘哲

葉士灃

吳冠聰

蔡紘睿

林映佐

蔡文財























109年度「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參賽人員名冊【國小組】C

序號

校名

選手名單

指導老師

1

大美國小

張峻源

廖郁雅

邱立慈

陳宣蓁

楊茗澤

賴昱伶

鐘淑芬

紀宗霖

2

僑真國小

黃聖文

吳宥辰

蔡宜盈

沈忠翰

謝紫晴

 

丁友彥

 

3

北辰國小

蔡念庭

蘇晉鼎

鄭聿宸

翁瑋均

蘇蓉溱

李研蓁

李旻衛

謝潔穎

4

鎮南國小

謝凱溱

王致鈜

吳芯誼

呂琇綺

劉祐嘉

謝凱傑

謝忠明

邱皓伶

5

橋頭國小

林伯儒

許安伶

黃宥杰

陳冠銓

林宥辰

溫羿婷

陳宥妤

莊淑臻

6

文昌國小

曾宥棆

王宥喆

廖冠睿

陳杰安

盧芃華

廖宥凱

陳姿秀

 

7

麥寮國小

張幃翔

丁廷凱

吳羿宏

王宇鴻

陳曉葳

王郁欣

陳周文

陳信宜

8

立仁國小

蘇睿彥

楊琇雅

林亮妤

鄭宇晉

 

 

邱孟緘

尤聖涵

9

雲林國小

宋卓璠

鄧水晶

沈育揚

張奕甯

王念棠

林弘軒

彭威誠

林煒玲

10

崙背國小

林逸軒

陳婉庭

張恩嘉

沈加怡

李怡蓁

林品萱

陳嘉君

黃秋蓉

11

虎尾國小

林亞臻

陳蕙萱

王綾襄

林宥丞

李彥德

 

 張璟驊

徐士凱

12

安慶國小

簡凇峯

黃香倪

林語恩

吳承頤

溫家豪

吳宥蓁

廖家淑

林佳彥

13

南陽國小

許奕萱

林可菡

朱品蓁

張官彧

陳梓瑜

陳駿崴

陳麗如

侯怡君

14

土庫國小

陳子瑋

林柏廷

林安書

李昀珊

林禹辰

邱子菱

謝寶儀

 

15

鎮西國小

張雅涵

蔡奕涵

劉喨璿

林欣澐

鐘羿閔

簡辰芸

李岳鴻

林美龄

16

公誠國小

黃倚晴

鄭靖媛

張芷芸

周妍廷

林芷儀

朱宥恩

林揚偉

 

17

斗南國小

陳芷蕾

沈霖

李昀儒

林妍蓁

沈睿恩

沈妙津

陳淑卿

王志銘



















































109年度國民中小學師生辯論比賽評分表

組別:

場次:

比賽場地:

日期:中華民國 10911         //    時間:

題目:

定義:

隊別//正方:

反方:

一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二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一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一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三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一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二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三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二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二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一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二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三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一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三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三辯申論

【內容20 ;技巧15

35

 

二辯質詢

【內容20 ;技巧25

45

 

三辯回答

【機智反應20

20

 

結辯

20

 

結辯

20

 

整體架構

1~10

    (        ) (        )

   

 

   

 

   

 

    判:

 

計時()人員:

雲林縣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抗議書

參賽組別

 

參賽校名

 

申請人

 

申請時間

 

抗議事由

 

評判回覆

 

評判簽名

 

比賽如有抗議事項,請於該場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向主席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雲林好品思辯與實踐-奧瑞岡辯論比賽」出賽單

參賽組別

*國中甲組  *國中乙組  *國小組

參賽校名

 

參賽場次

總場次     

比賽日期

*109/11/21    *109/11/22

辯題

*日行一善應列入小學生的每日作業中。

*家長應定期查看孩子的手機。

*國小學生使用網路應受到規範。

*我國應加重青少年犯罪事件之刑罰。

*我國國中教育應採能力分班制。

*我國應全面實施網路實名制。

辯方

*正方   *反方

一辯

 

二辯

 

三辯

 

結辯

 

道具名稱

份數

內容

1

 

 

 

2

 

 

 

3

 

 

 

4

 

 

 

5

 

 

 

領隊簽名:

虎尾飲食商家資訊

便當類

魏家便當

 (05)636-3006

阿麗雞肉飯

 (05)632-1189

鐵路便當

 (05)631-0269

小南便當

 (05)632-9693

周師父燒肉

 (05)631-2513

魯香香黃金樂排

 (05)633-8879

悟饕池上飯包

 (05)632-1609

東池池上飯包

 (05)631-1160

菜根香飲食店

 (05)633-4962

二姐日式蛋包飯

 (05)636-1336

享禾便當

 (05)633-4963

梁社漢排骨飯

 (05)636-1337

披薩類

拿波里 PIZZA

 (05)632-3567

50 元披薩

 (05)633-0607

必勝客 PIZZA HUT

 (05)636-6263

達美樂披薩

 (05)633-5253

冷熱飲類

虎尾驛

 (05)633-5894

清心福全(光復店)

 (05)6332728

清心福全(仁愛店)

 (05)6331998

濃喵手作芋圓

 (05)631-0888

白巷子中正店

 (05)633-3678

白巷子林森店

 (05)636-1626

路易莎

 (05)631-1778

50 嵐綠茶專賣店

 (05)632-5774

50 -虎尾林森店

 (05)636-6692

50

 (05)636-0599

大苑子茶飲專賣店

 (05)636-5266

迷客夏 milkshop

 (05)633-0178

Tea's 原味

 (05)633-3523

Tea`s 原味

 (05)636-3091

茶之魔手虎尾中正店

 (05)631-3379

茶之魔手虎尾中正二店

 (05)632-3378

甘蔗泡虎尾店

 (05)632-2959

咖啡類

春天曉鋪

 (05)636-0029

85 C

 (05)636-2123

萊莫咖啡烘焙

 (05)636-3880

Starbucks 星巴克

 (05)633-8036

炸雞類

肯德基

 (05)631-1524

虎尾肯得利雞排(網路名店)

 0916-724002

麥當勞

 (05)631-4142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109年度「雲林好品」思辨與實踐- 奧瑞岡辯論比賽媒體新聞發佈

109年度奧瑞岡辯論比賽成績公布

內場工作人員工作細項1091102修正